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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來重大變革,綠電計算「天條」草案改版(二)】2027 年定稿!一文濃縮範疇二修訂重點

上篇我們談了GHG protocol本次修正的原因,也深入了解該標準的更新需要經歷重重的關卡,可想而知這不會是件容易的事。自2022年提出修訂,2023年展開調整,2024年成立指導委員會、獨立標準委員會、技術工作組,並在2024年開始草擬修正內容。

標準修訂內容預計2027年定稿

現在該標準的修訂已經來到第一階段的尾聲,也就是公眾諮詢。公眾對任何本次標準修訂提到的內容,都可以發表建議並反饋給技術工作組。技術工作組將依據所有利害關係人提交的反饋意見調整內容,預計在2026年正式進入到第二階段,並於該年年中再進行第二次的公眾諮詢。最終預計在2027年發佈最終標準修訂內容。下圖是本次範疇二指引修正的完整時間表,分為兩階段進行。


資料來源:GHG Protocol,石門山團隊翻譯製作
資料來源:GHG Protocol,石門山團隊翻譯製作

刻不容緩:企業參與諮詢的最後機會

公開諮詢是提交意見的重要時點。由於這是決定未來十年綠電核算標準的關鍵機會,所有積極參與再生能源市場的企業組織,包含採購綠電、開發交易商或投資者,若針對本次標準修正內容有任何反饋,都應該把握機會在這個階段提出意見。原訂諮詢截止日是在2025 年 12 月 19 日,現已將公開諮詢時間展延至2026年1月31日,企業與相關利害關係人都應積極參與,發揮影響力或者提出任何想法,這些意見反饋都有助於完善新標準內容。(官方公眾諮詢頁面


改什麼?會影響企業採購綠電嗎?

新一輪的修訂,核心訴求就是要解決現行標準下,企業報告的排放數據與其實際用電時間、地點及對電網的真實減碳影響之間的差距。新框架針對市場基準引入了三大關鍵變革,將直接影響企業未來採購綠電的方式和成本:

變革一:基於地域別方法——提升數據精確度與透明度

本次修訂版要求地域別方法必須更精確,以確保其報告的可信度。

  • 要求使用最精確且可獲取的排放係數層級 (Emission Factor Hierarchy): 要求企業必須依據新訂的排放係數層級,選擇最精確且可獲取的排放係數,來計算地域別排放。

  • 新增可獲取的定義:可獲取係指公開、免費、來自可信賴來源的排放係數。企業可選擇更高層級但不滿足可獲取定義的排放係數,但不做強制要求。

變革二:基於市場別方法的核心變革——時間與空間的雙重要求

這是影響企業綠電採購策略最直接的部分,旨在解決現行標準的「時空不匹配」問題。

  • 時匹配(Hourly Matching)與可交付性(Deliverability): 這是本次修訂的兩大基石。未來企業若要聲稱購電零排放,不僅要求綠電發電的時間點必須與用電時間點精準對應(小時匹配),更要求採購的再生能源必須與企業用電的電網區域有實際連結或可合理互聯(可交付性)。這大幅限縮了以往跨地域、跨年度抵銷的採購模式。

  • 標準供應服務 (Standard Supply Service, SSS): 明確規範由政府補貼、基金或其他法定程序所生產的綠電,其環境屬性須按用電比例公平分配給所有用戶,不得被個別企業再行購買或重複主張,以減少重複計算。

變革三:可行性措施——確保標準能落地

考量到全球各市場的數據成熟度不同,修訂版也設計了配套的彈性機制:

  • 既存條款 (Legacy Clause): 確保現有長期綠電合約在合約期內不受新標準追溯。

  • 豁免與估算機制: 針對中小規模用戶提出豁免門檻,並針對數據缺乏地區,提供負載曲線的估算模型,鼓勵企業逐步精進用電匹配能力。

GHG Protocol 範疇二指引的修訂,是企業碳會計邁向「以時間為核心」的重大改革,其核心信號是:未來的綠電聲明必須是可追蹤、可驗證、且具有實質貢獻。雖然定稿要等到 2027 年,但這些變革對企業的數據基礎、採購成本和供應鏈管理都將產生立即且深遠的影響。


參考資料:

Scope 2 Public Consultation Materials, Greenhouse Gas Protocol, 2025/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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